施工企業利潤的大小,也許會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而起伏,但施工企業所面臨的潛在風險,卻不會因利潤的收縮而減小。正如原最高人民法院原民一庭庭長紀敏所言1:建筑行業是微利的行業,但微利并不意味著風險低、糾紛少。對于施工企業而言,風險管理并非一個新穎話題,但也絕非一個過時的話題。施工企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其風險的長期存在性。關于施工企業風險管理的研究,已有諸多論斷,見仁見智,不同研究視角存在不同的側重之處。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房地產研究中心,作為一個建筑房地產的專業化團隊,始終致力于施工企業的管理及法律風險研究,根據多年來的法律服務實踐和理論研究,更深知施工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意義。本文中,筆者將根據多年的施工企業實踐服務經驗,從律師的視角概括性的分析施工企業如何加強內部控制、完善管理體系,并提出相關建議。望能對施工企業有所幫助,更盼能起到拋磚引玉之效果。
一、施工企業面臨的當前困局
隨著國內建筑的市場經歷了近十年的蓬勃發展,施工企業也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全國涌現出一批有實力、有規模的施工企業,其中南通“建筑鐵軍”更是異軍突起。然而讓人遺憾的是,施工企業內部管理卻并未隨之得到應有的提升。隨著建筑行業“寒冬”的來臨,內部管理問題逐漸顯現。無論是波蘭高速公路項目的驚天巨虧,還是吉林高鐵項目的非法承包,以及觸目驚心的各類責任事故,背后的深層原因無不與施工企業內部管理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系。施工企業暴利時代已成為歷史,激烈的競爭帶來的是施工企業利潤的蠶食,但施工企業面臨的風險卻與日俱增。
在建筑行業的發展中,項目經理承包制、掛靠經營等經營管理模式在施工企業發展歷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甚至一些施工企業過分依賴于項目經理個人能力、忽視企業的內部管理。更有一些施工企業發展本身就是由施工隊不斷發展壯大而來,這類施工企業過分的注重業績而忽視內部管理,且比例不在少數。據媒體報道,一個沒有任何施工經驗的個體老板通過關系,掛靠了一家特級資質施工企業,以內部承包名義承接了近億元的工程。后東窗事發,所謂的“項目經理”因行賄等被追究刑事責任,施工企業更是受到沒收管理費、資質降級的處罰。施工企業因內部管理問題而涉訴的風險,可謂應接不暇。
在行業蓬勃發展時期,潛在的風險問題可能會被掩蓋,但一旦市場變化,施工企業所存在的內部管理問題就會猶如定時炸彈一個個爆發。近年來,因經濟形勢及國家政策的雙重影響,建筑行業的發展速度明顯放緩,施工企業更是資金壓力陡增、經營舉步維艱,在這種背景下,各地施工企業相關訴訟如雨后春筍般涌現,標的金額動輒上千萬。雖然,施工企業與項目經理或掛靠的項目經理之間可能存在內部協議甚至擔保,而施工企業在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后,再準備向項目經理等責任方追償時,或因被項目經理并未實際承擔能力,或因掛靠協議的非法性,而面臨追償不能的現實困局。因此,施工企業的內部管理及風險防范問題,再次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二、加強內部管控的意義在哪里
第一,有助于增強施工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能力。杜絕掛靠,加強內部承包管理是重要方面。在施工企業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將工程進行內部承包施工甚至掛靠經營,其對搞活施工企業的生產經營模式,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項目經理承包責任制、掛靠經營在給施工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風險。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該制度過于依賴項目承包人的個人能力,當項目承包人經營不善時,往往使施工企業面臨極大的法律和經營風險。“項目經理開借條等于施工企業開支票”,更是該制度下施工企業所面臨的經營風險的真實寫照。
根據大量的現實案例,施工企業內部管理的不規范常見的表現就是項目經理的表見代理,但項目經理表見代理風險防范并非無從下手。根據我們的專業經驗,通過完善施工企業內部管理體系并加強管理,與律師設計項目現場表見代理防范系列制度結合使用,防范項目經理表見代理的風險并非不可能。這一點,我所代理的案件已經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最終認定項目經理的行為不構成表見代理。
第二,有助于施工企業轉型升級,增強施工企業核心競爭力。對于施工企業而言,2011年過得已不輕松,2012年開局,受國家整體經濟及調控政策等綜合因素影響,其形勢更是不容樂觀。近期,受當前建筑市場整體形式的影響,施工企業轉型升級問題這一話題明顯升溫。施工企業紛紛尋求突破僵局的出路,轉型升級成為施工企業的不二選擇。然,對于具體如何“轉”?轉的方向在哪里?將發展戰略定位于多元化還是專業化等問題,卻見仁見智。
施工企業由高成本、高耗能、高浪費的粗放型向低能耗、低污染、高效能的集約型現代企業轉變,管理水平的提升是保障。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材料、人員成本等日益趨同的市場經濟中,內部控制、管理水平的競爭,將成為施工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內容,甚至成為施工企業利潤增長的下一個來源。
三、構建完善管理體系的現實出發點
第一,立足于施工企業自身實際情況。施工企業在自身的發展工程中,存在千差萬別的自身特點,內部管理體系建設完善,不存在“放之四海皆準”的一定之規,施工企業必須根據自身具體實際情況,分析自身管理問題,查漏補缺,有針對性的制定完善之策。好高騖遠、照搬照抄均非有效方法。
第二,著眼于施工企業轉型升級定位。所謂“窮則變,變則通”,建筑行業的調整期,更是施工企業的轉型期。建筑行業的發展,注定伴隨著施工企業的優勝劣汰。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施工企業做大做強必然面臨著企業的轉型升級。轉型升級,不等于轉型趨同,更不等于放棄施工主業,其實質是依據自身特點,發展自身特色優勢,提升市場競爭力。因此,轉型升級定位要準,且適合施工企業自身。
第三,歸根于施工企業風險防范。施工企業因自身特點決定了其本身的高風險性,不僅面臨著來源于諸如國家政策、市場環境、客觀條件等外部風險,更面臨著產生于自身諸如質量、工期、項目經理等內部管理風險。管理不善,別說難以獲利,即便拖垮整個施工企業也并非危言聳聽。完善內部控制的落腳點,應該防范施工企業的風險。
四、如何分步實施
建設施工企業的管理制度,完善施工企業的風險防范體系,筆者認為應至少從以下兩個層面的做好相關工作:
首先,宏觀決策方面。施工企業在當前經濟形式及行業環境下,在“收、轉、管、投”四個方向上確立法律風險防范理念并積極落實。所謂“收”:一是積極收賬,加強對自身項目應收賬款的管理,對舉步維艱的施工企業來講,一旦收款出現問題,很可能成為引發系列法律問題的導火索。二是適度控制投資,施工企業在項目投資規模及開工規模方面應該適當收縮或更趨謹慎,應盡量避免投資規模過大、周期過長的工程及墊資施工等。所謂“轉”,指施工企業的轉型升級。既包括由粗放型轉向集約型的經營模式轉變,也包括在施工企業發展方向、開拓市場等方面的創新探索。此處不贅述。所謂“管”,正是本文所指的內部控制及管理提升。所謂“投”,是指提升施工企業競爭實力的投入,主要包括施工企業的科技投入、管理投入、人才投入三個方面。
其次,微觀管理方面。建立并完善施工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體系,可根據施工流程的環節設置,相應加強整個施工流程的管控及風險防范。在項目前期調查階段,做好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許可手續等資料的前提調研核查,避免盲目承接項目甚至被騙;在合同簽訂階段,做好談判準備、目標設定,完善合同條款及風險審查,審慎對待不利條款;在工程施工階段,做好項目班組的管理,拒絕掛靠、違法分包、非法轉包等情形出現,加強材料采購、施工、進度、驗收等各環節的管理,同時包括做好簽證管理;在整個項目中,應做好工程決算管理和收款管理,包括工程資料的整理收集、竣工資料的提交、竣工決算的審核、項目備案等管理;同時要及時跟進項目應收款項的催收,建立應收賬款風險管理機制等等。
筆者建議在施工企業發生經濟往來時,至少應做到兩點:
首先,嚴把合同簽訂關。施工企業設置合同簽訂流程,所有包括采購合同、材料供應合同等項目相關合同均經公司內部相關部門審批后加蓋施工企業公章簽訂,杜絕以資料章、技術章等簽訂合同的不規范行為。
其次,嚴把款項支付關。施工企業對外付款時,施工企業付款前嚴格審查合同、供貨單據、買賣雙方確認的數額,對以資料章、技術章等簽訂的不規范合同拒絕支付,對供貨有疑義的合同付款須謹慎核實后支付。
其中,防范實際施工人表見代理風險,是施工企業風險防范的重中之重。企業一旦接受掛靠,合同的簽署與履行均將以施工企業名義進行,這就導致施工企業需先行承擔質量、工期、付款、賠償等法律責任,且有受到行政處罰的風險。施工企業承擔責任后再向實際施工人追償的過程中,如實際施工人無力承擔該債務,將導致施工企業直接經濟損失。為防范風險,施工企業應拒絕掛靠;在已有被掛靠的情況下,企業需進一步加強對該項目的管理,如:向項目部派駐財務、材料收發管理人員,嚴格項目公章的管理與使用、強化勞務工資發放的控制與監管等。
施工企業內部管理的完善與健全,不僅關乎施工企業的現在,更關乎施工企業的未來。若管理存在問題,施工企業將面臨的不僅僅是文章開篇所介紹的“項目經理表見代理”案例的訴訟風險,更將面臨因此導致的系列問題。輕則,施工企業項目最終巨額虧損;重則,施工企業因此命懸破產邊緣。作為行業領軍者的施工企業,更需在現實中不斷完善內部管理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保障。